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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测绘行业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6-20

                                     湘国土资办发〔2016〕126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形势下的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安全与保密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管理的意见》(国测成发〔2015〕8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事关国家战略安全和核心利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维护地理信息安全作为“十三五”事业发展的战略要求和工作职能定位之一。近年来,敌对势力窃取我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案件和因保密意识不强、管理不善、控制不严等导致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失泄密案件时有发生。同时,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在计算机、网络上存储处理已成为常态,失泄密渠道和隐患大大增加,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与保密形势更为严峻。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扎实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学习《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遥感影像公开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等政策内容,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妥善处理好涉密测绘成果保密与安全应用之间的关系。 

  二、加强测绘资质资格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保密管理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甲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并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对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档案和保密管理工作进行审查。各测绘资质单位要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签订保密责任书,将安全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的《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测绘作业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测办〔2015〕56号),开展测绘外业活动须持有测绘作业证,测绘资质单位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测绘活动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申领测绘作业证,向省国土资源厅在线提交办证申请材料。测绘资质单位从事测绘活动,应当接受测绘活动发生地的市州国土资源依法监管。作业人员在使用测量标志、进入保密单位、军事禁区和法律法规规定的需经特殊审批的区域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并持有测绘工作证、测绘项目备案证明及相应的审批文件方可进入。对测绘资质单位或者测绘作业证持证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涉事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成果使用审批管理 

  加强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审批管理,规范审批和提供流程,对成果申领单位提出的使用目的和范围、成果保管和保密制度、设施条件及涉密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严格审核。对于初次办理或者申请数量较大的用户,应根据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建立涉密成果跟踪检查长效机制,逐次分批对领用涉密成果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对拒不接受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暂缓提供涉密成果,属于测绘资质单位的,记入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不良信用信息,并依法予以处理。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涉密人员管理,按规定将涉密人员持证上岗要求纳入测绘资质和涉密成果提供使用审批管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涉密人员岗位培训,对取得证书5年期满的在岗涉密人员,要重新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贯彻落实好《地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包括数字地图产品,必须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未经国土资源部门依程序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涉密测绘成果,秘密等级不得低于所用涉密测绘成果的秘密等级。 

  四、加强涉密测绘数据载体及介质管理 

  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要严格登记管理制度,在涉密成果保管、领用、复制扫描、销毁各个环节建立登记台账,定期清查、核对。涉密成果仅限用于申请使用的目的或项目,使用目的或项目完成后六个月内应当销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转借领用的涉密成果。涉密成果数据应存放在专用或保密场所内保管,并做到专人专管。重点部位应安装防盗门、窗,防盗报警装置。加载涉密数据的单机应设置口令,并对文件作保密设置。涉密成果复制扫描件和衍生品要严格按照涉密成果原密级进行管理。针对涉密成果数据违规使用问题突出的情况,要重点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存储介质和网络的管理。涉密成果存储介质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存储处理涉密成果的计算机和网络要按照国家要求采取安全防控措施,不得连接无线设备和非涉密存储介质,不得接入互联网使用,确保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五、加强生产过程成果数据安全管理 

  各相关涉密测绘成果生产单位要按照测绘成果安全与保密管理的法律政策要求,加强对生产过程中成果数据的安全管理,对涉密人员、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计算机和网络、涉密载体等管理进行明确规定,做到各环节有章可循。涉密人员要按机要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查和选配,上岗前或调离工作时,各单位都要进行保密教育与培训,提出保密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接触核心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人员调离岗位时,要提前递交书面申请,经过涉密审查合格,在其他岗位上工作六个月后方可调离。涉密人员应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从事涉密成果生产、应用和管理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拷贝或通过公开网络向外传输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与涉密管理无关或项目无关的人员不得保存涉密数据。本单位部门间借用、复制数据也须办理审批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并监销。生产的数据、程序开发形成的设计文档,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在生成同时确定并标注密级,并按相应的密级文件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生产项目一经完成,要求原数据、成果数据、过程数据全部离线,不得非法拷贝、留存数据。各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上机检查,省国土资源厅将组织对厅有关直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抽查,保证数据合法使用与有效管理。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6年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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